第七十二章:两边抢人(首订二更)(3 / 4)

弟留下来的唯一的孩子,把他抚养成人,可却被父亲毫不犹豫的否决,以他的命格不好为由而拒绝。

现在那孩子中了解元,便要让他认祖归宗,要接回来。只觉得浑身都发冷,心里冷笑一声,若是那孩子无所作为,说不定候府根本就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更别说接回来了。

“在信啊,抽个空,你就亲自去徐府一趟,把那孩子给接回来吧。”沈维德语气强硬,态度非常的坚定。

沈在信想开口拒绝,可是看着一屋子里的人都盯着他看,他只觉得胸口一口气喘不上来,闷闷的。最后沉默片刻,没有说话,转身就离去。

夫妻两人便留下沈大夫人一人,只觉得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只尴尬的朝着众人笑了笑,讪讪的道:“父亲,老太太,你们别在意,在信他…他一向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会劝他的,到时候我跟他一同去徐家,把那孩子接回来。”

侯老夫人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自己生的儿子她难道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吗?低声道:“也只能这样了,大房媳妇啊,这事就要你多上点心了。”

沈大夫人连忙点点头,恭敬道:“母亲别这么说,这是媳妇份内的事情。”

老太爷不耐烦的朝众人挥了挥手,众人面面相觑,随后一一的都退了下去。

徐府

徐晚笙坐在沈屹城的院子里,看着送过来的极为丰富的饭菜,五菜一汤,还有两道点心。在原来,这等待遇是不可能有的。而且原来饭菜都是他们自己去拿的,现在也都是厨房那边的人送过来了,不用再跑那么远去拿了。啧啧了两声,感慨道:“表哥呀,你看,我就说了,过了这一场考试以后便再也没有人敢瞧不起你了,你看现在是不是如此。”

眼下天气已经非常的热了,徐晚笙额头上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沈屹城凉凉的扫了一眼徐晚笙,道:“赶紧吃饭,别说了。”说完又从袖口掏出一张帕子递给徐晚笙,给徐晚笙擦了擦汗。

帕子上一簇梅花绣的栩栩如生,非常的灵动,这帕子还是徐晚笙绣的,在这几年徐晚笙发下狠心学女红,觉得自己总还是要学点东西的。毕竟在这个朝代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她不能不会,而且,这么大的人了,怎么着也得有一样东西拿的出手。

只不过她懒,所以绣的东西也特别的少,只绣了一张帕子,一个荷包,都送给沈屹城了,没想到沈屹城倒是一直都随身带着。

两人坐了下来,一起开动吃饭,徐晚笙端着饭碗,随口道:“接下来就要准备会试了,届时表哥就会成为本朝最年轻的十八岁的贡士,而且是第一名会元!”

语气里满满的都是骄傲,现在剧情已经快要开始了,沈屹城考上会元之后,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殿试了,沈屹城夺得殿试第二名,最终成为了探花郎。

而她自己的剧情也要开始了,报国寺偶遇男主……今年明年这两年,她都是绝对不会去报国寺的。

徐晚笙想着,又猛然扒了两口饭,只听得沈屹城清冷的声音传来,“你就知道我会考上贡士,夺得会元?”

“我自然是知道了。”徐晚笙扬了扬下巴,不可否置的道。

她现在已经不在意会在沈屹城面前露馅了,反正她现在和沈屹城的关系处的也还挺不错,这根粗大腿,她也算是抱上了。她既然知道剧情,能够透露的,自然也就给多给他透露一点,能多帮助他一点就多帮助他一点。

沈屹城看着徐晚笙扬着下巴嚣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行,你都知道。”

两兄妹正吃着饭,闲聊着,门外突然来了人,顺才脚步有些急促的走了进来,对着正用着饭的两人道:“少爷,小姐,大夫人身边的听雨姑娘来了。”

徐晚笙放下了碗筷,听雨?她记得是经常跟在娘身边的一个丫鬟,是娘的大丫鬟吧,她这个时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