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法兰克王,就必须在兰斯加冕。要成为罗马皇帝,就需要教宗于罗马为之加冕。
固然巴黎是墨洛温王朝的开创者克洛维定下的「永远的都城」,在加洛林时代,巴黎已经赏赐给贵族。加洛林贵族在帝国境内设立了多个都城与行宫,以至于再没有一座城市是绝对都城。
如此混乱下,兰斯因其地位始终稳固,它成为极为神圣之地。
阿洛维斯对兰斯充满敬畏,非常担心自己真的把罗斯骑兵引到兰斯,哪怕无法攻破破坏,瞧瞧这群骑兵的破坏力,怕是人口众多的城外村庄,可是要处处发生惨剧了。
到底有没有「最后的审判」?也许是有的,只是那些事情都是死后的了。
阿洛维斯也担心活着的时候世人对自己的评价。
曾经效忠皇帝洛泰尔,奉命看管被囚禁的老皇帝,如今又效忠吉斯拉公主。
他觉得自己就是加洛林王室豢养的一条狗,哪怕是狗子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不希望罗斯人是在自己的引导下,对着纯粹的信仰之都穷追猛打。
所以越是声称兰斯伟大又神圣,就如同拿着一块烤熟的滋滋冒油的肥肉在野兽面前晃悠。
阿洛维斯明白,罗斯人的秃头将军需要自己
有关继续作战的建议。
他想了一番,赶紧有意识的做出辩解:「兰斯城防备非常严密,哪怕当地没有驻军,周围也是很多大贵族的封地。仅靠你现在的兵力,难道战马还能飞跃如小山高的城墙吗?」
「啊?兰斯的石墙特别高大?」菲斯克有些不敢相信。
「对。罗斯王可以暴力砸毁梅茨的石墙,绝对无法砸毁兰斯的墙。再说,那里可是宽广的平原,如果我们在当地逗留太久,附近的军队就会蜂拥而至。」
「哦?我可不认为大王的投石机无法砸毁那该死的墙。」菲斯克不屑嘟囔道。
见自己的描述适得其反,生怕秃头将军对兰斯起兴趣,阿洛维斯赶紧转移话题:「朋友。我们可是被勃艮第人偷袭的。难道,你不应该去复仇么?」
「去反杀勃艮第人?嗬,现在再折返回去还有意义么?」菲斯克摇摇头,「依我看,敌人主力既然打算进入凡尔登,罗斯王的大军自会将之全面消灭。光荣是罗斯王的,我们兄弟自有别的光荣。再说,我们现在不是已经抵达兰斯大主教区了吗?我还是打算对着这里毫无防备的村庄大肆攻击,这样即制造了混乱,还引得附近大贵族们疲于追赶,我们也不必担心补给问题。」
话音刚落,在场的百夫长们互相看看,纷纷觉得菲斯克的决定有些合理性。
既然兰斯是个神圣而不设防的地方,被敌人追杀、被迫
放弃凡尔登的耻辱,即可通过疯狂破坏兰斯地区找补回来。
菲斯克横眉再不怀好意地慢慢说道:「让法兰克大贵族自认神圣的地方蒙羞,我们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突然,阿洛维斯竟勃然而起。「我看没必要!」
「朋友?你何必激动。」菲斯克抬头问道。他突然也想到一事,有些不怀好意道:「哦对了,差点忘记你也是个法兰克人。」
「和这没关系。我!只是遗憾你们明明非常强大,下一步计划的作为,你们若真的这么做,简直就是一群森林匪徒。只有匪徒才主动攻击无聊的村庄,因为匪徒知道,农民们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根本无法抵抗劫掠。划船就是海盗
,骑马了就做匪徒,难道罗斯王最骄傲的你们会做这些事?」
他的话令一众自视甚高的百夫长很无语,多人伸着手指勒令其闭嘴。
看起来有效果了,阿洛维斯这才坐下,他扫视一眼,又道:「我可是和你们一起撤退的。不管你们是否承认,我们难道不是在逃吗?让我们蒙羞的是勃艮第人,既然要复仇就对着勃艮第贵族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