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就很可能遭到突然的遗弃,甚至可能转而遭到仇恨,只要那个爱他的人开始持一种审慎的态度,并因而失去了对他的崇拜──而他之所以被爱却正是由于这种崇拜。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这样一些区别:前者是一种正义的、合理的和公正的激情,而后者则是一种不义的、荒唐的和可笑的激情。
渴望以某种真正值得尊敬的品质获得尊敬的人,只不过是在渴望他当然有资格获得的东西,以及那种不做出某种伤害公理的事情就不能拒绝给他的东西。
相反,在任何别的条件下渴望获得尊敬的人,是在要求他没有正当权利去要求的东西。 前者很容易得到满足,不太会猜疑或怀疑我们是不是没有给予它足够的尊敬,也并不那么渴望看到我们表示重视的许多外部迹象。
所以,就是在文明的社会里,婚姻中的快乐也是可能的,只不过需要满足许多条件才行。 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平等的心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自由;一定要有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完全的亲密;并且对于尊重的事物,一定要有彼此相同的标准。
假如这些条件都具备了,我相信婚姻是两人之间所能存有的最好最重要的关系。 假如人们从前不曾认识这个事实,那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把自己当作是对方的监视人。
但是,根据我已经说过的那些现象,显然,这种希望他人在场的愿望,并不表示真正的爱;而仅仅表现出对于安全感的需要,即通过他人就在身边这一事实来一种安全感。
(当然,真正的爱和出于对安全感的需要而追求爱这两种感情也可能同时存在,但它们却不一定相互吻合)。
“理由是一样的。 爱是相互的,双方相互吸引。 可是在自然的爱中,一方是要试图抑制对方的、令对方保持其本真的可爱本质。
对任何一个真正的爱者来说,如果被爱的一方毁了自己的天性和自我去认同爱者及其天性与自我,这都是最大的灾难。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对任何一个爱者,这都是最大的灾难,他会尽最大的努力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地球和太阳,则找到了一种最完美的平衡。 而人则还没有。 人要学的课程太难了,他的意识既十分复杂又十分有限。
我们大多数却不是以这种方式爱的,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爱意味着什么。
因为我们的爱总是被焦虑、猜疑、恐惧所束缚——这正意味着在内心中,我们是依赖于他人的,我们想要获得爱。
除了要求某些回报之外,我们恰恰在不爱,在遗弃爱,而正是在这种要求中,我们变成了依赖的人。
以对爱的追求来作为保护手段的神经症病人,几乎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缺乏爱的能力。他们中大部分会把自己对他的需要,错误地视为一种富于爱的气质,不管是对个别人的爱还是对全人类的爱。他们有一种迫切的理由要坚持并捍卫这一错觉。
放弃这一错觉即意味着正视自己一方面对他人怀有根本的敌意,另一方面又仍然需要得到他人的爱这种感情上的困境。
我们不可能瞧不起一个人,不信任一个人,希望破坏他的幸福与独立性,而与此同时又渴望得到他的爱、他的帮助和支持。为了同时实现这两种事实上互不相容的目的,我们就必须严格地把这种敌对的态度从意识中驱逐出去。
换句话说,这种爱的错觉,虽然一方面乃是由于完全可以理解地混淆了真正的爱与对他人的需要的缘故,另一方面却具有使爱的追求变得可行的特殊功能。
如果只是单方面的话,那就无法做到互信。
“但我根本不想跟你吵,如果我们能够接吻并因此原谅对方,这样不是很好吗?如果我们做不到,才是需要吵架的时候。”
只要求对方,这个纽带只要存在,男女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