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立足点来看可能是合适的,但从较高的立足点来看却是必须抛弃的。
如果方法是从普遍性开始,这是有限认识的综合方法的出发点。但逻辑的理念既是普遍的,又是存在着的,既是以概念为前提,又直接地是概念本身,所以它的开始既是综合的开始,又是分析的开始。
第二,主观的理性,按照它的形式,总要求比经验知识所的更进一步的满足。 这种足以令理性自身满足的形式,就是广义的必然性。
然而在一般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一方面其中所包含的普遍性或类等等本身是空泛的、不确定的,而且是与特殊的东西没有内在联系的。 两者间彼此的关系,纯是外在的和偶然的。
同样,特殊的东西之间彼此相对的关系也是外在的和偶然的。 另一方面,一切科学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
只要荣誉感是建筑在这种特殊的人性之上,那么,它就是道德的代替品,就会有效地促使很多人做出良好的行为。 但是,对于人自身的幸福而言,尤其是对于与幸福密切相关的平和心境和独立自主而言,这种荣誉感更多地产生出扰乱和不良的作用,而不是有益的效果。
因此,从增进幸福的观点出发,我们应该抑制这一人性弱点;应该细致考虑和恰如其分地评估它的真正价值,尽量减低我们对待别人意见的敏感程度,无论我们在受到别人意见的爱抚抑或伤害时都应如此,因为这两者悬挂在同一根线上。
既然有了共同的需求,共同的利益,那么在接下来所需要做的事情,就会变得相当的好办了。
当我们看的书籍越来越多,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在很多的时候这被看成是上进、好学的一件好事,但这时矛盾也会凸现出来,任何一件事我们可以用不同层面的知识,不同角度与位置去进行解释,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困惑,归根结底其实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只有具有共同价值观的人,那么才会有共同的语言。
还有,有关当局要能做出令我们感到满意的安排,必须拥有这样坚定的信念:像我们这样的社会在全世界都找不到,我们有充分的闲暇,也有各种生活必需品的丰富供应,它要做的事情,就像个人一样,是生活得好,而幸福生活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首先就是我们自己不犯罪,同时也不因他人的错误行为而受苦。
要满足第一个条件不难,但要同时有力量避免伤害却非常难,确实,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满足这些前提条件,这就是变成全善。 对社会来说也一样,如果这个社会变成善的,那么它的生活就是一种和平;如果这个社会变成恶的,那么就会有内外战争。
我们生命中的舒适感觉就会因这一小处伤痛而烟消云散。 同样,尽管各样事情都按照我们的想法进行和发展,但只要有一件事情违反了我们的意愿尽管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它就会进入我们的头脑;
我们就会总是惦记着这一件事情,而不会想到其他更重要的、已经如我们所愿发生了的事情。 在这两个例子里面,我们的意欲都受到了伤害。 在第一个例子,意欲客体化在人的机体里;在第二个例子,意欲则客体化在人的渴求、愿望当中。 在上述两种情况,我们都可看到意欲的满足总是否定的。
但只要有第二个人出现,比如鲁滨逊身边出现了星期五,事情就不一样了。累人的文明几乎就会随着第二个人的出现而产生。鲁滨逊必须与星期五说话,这就需要约定词义和逻辑。
鲁滨逊不能随便给星期五一耳光,这就需要约定道德和法律。鲁滨逊如若要让星期五接受自己的指导(比如分工和讲点卫生),这就需要建立权威和组织……于是,即便在这个最小最小的社会里,只要他们还想现实地生存下去,就不可能做到“怎样都行”了,
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