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里,或者说在他前世那个时空的大多数人眼中,都只有精米精面算是细粮。
其他的诸如糙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等粮食,都算粗粮。
嗯,或许在行商陈家的伙计们眼中,也是这般认为的。
但在陈家庄的这些个佃户们眼中,所有能够正常入口的粮食,都是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的细粮!
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主食是什么?
是野菜团子。
是米糠饼。
是杂草汤。
运道好能逮到一只田鼠,那都是必须留给家中小崽子打牙祭的荤腥!
至于家中散养的鸡鸭下得鸡蛋鸭蛋,那更是万万不能吃的!
必须得好生积攒着,攒够一提篮了,就拿到集市上去换铜钱。
有了铜钱,就能够缴纳朝廷的税赋,就能给家里的小崽子们修房子,给他们娶婆姨、生孙子……
听着佃户们理所当然,甚至还带着一丝丝憧憬之意的话语。
陈胜的心头,满是说不出的荒谬感。
他忽然明白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句话的份量!
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是怎么从历史的字缝里,看出“吃人”这两个字儿!
吃人的人,吃得理所当然。
被人吃的人,竟也被吃得理所当然。
呵,坏掉的社会……
……
陈胜郁郁的回到家中,一夜未能入眠。
他努力回想自己前世见过的那些关于提高粮食产量的所有资料。
却只能勉强的想起来一些诸如“杂交”、“野稻种”、“人工授粉”这类的词汇。
具体的操作手法,全然没有任何印象。
他第一次觉得,古人“士农工商”这个排序,竟是如此的贴切!
武不能安邦。
文不能治国。
连下田,都种不出什么好粮食来。
果然是袁爷爷将他们这些人喂得太饱了啊。
竟然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一亩地就能产出上千斤粮食。
……
翌日。
天还未亮,和往常一样寅时起身打熬武艺的陈胜,刚刚提着锐取剑到前院,就远远的看到吴广,坐在厅堂前的台阶上。
“石头。”
他笑着远远招呼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如今的吴广,已经成为猛虎堂的二十位红棍之一,一身武艺虽追不上他的进境,但也已是锻骨三重的好手,即使放在行商陈家之内,也不算庸手了。
不过也正因他已经成为陈县猛虎堂的头面人物之一,越发不敢轻易回陈家大院。
陈胜都有好些日子为曾见他了。
“大哥。”
吴广连忙起身,远远的揖手行礼,末了回道:“我刚进家门。”
陈胜诧异道:“这么早回来……有事?”
吴广点头道:“十三叔命小弟回来禀报大哥,言固陵会场已布置妥当,各县分舵的头目们不日便将抵达固陵,请大哥尽快过固陵,主持我青龙帮成立大会!”
陈胜听言,思索着点了点头:“算日子,是差不多了……都回来了,就在家好好陪你祖父一日,今晚天黑后再走。”
先前劫粮之事结束之后,陈丘就开始着手操办此事,如今已过去小半月内,是该准备妥当了。
吴广意动的犹豫了片刻,但最后还是摇头道:“还是不了,十三叔明日一早就出发赶往固陵,堂口里还有许多事务等着小弟回去置办。”
陈胜张了张嘴,想要劝劝他,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径直点头道:“行吧,那就趁着天还未亮,赶紧走吧!”
吴广重重的一点头,端端正正的再次捏掌对陈胜一揖到底后,头也不回的快步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