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络腮胡的大汉粗声说道,将一个装满袁大头的钱袋扔给陈道明。陈道明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袁大头和一百枚铜袁大头。
“约夏克大叔,下午一起喝一杯吧?”陈道明笑嘻嘻地对大汉说道。
“和你说了多少次,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你这小子,一杯可不够,至少两杯。”约夏克大叔笑骂道。
陈道明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更是为了打听自己晋升一等兵的事。约夏克大叔虽然嘴上说着抱怨,但他对陈道明很是欣赏。陈道明的潜力和表现,让他愿意给予帮助。约夏克大叔和陈道明来自同一个地方——矿山镇,从陈道明当仆兵的时候,约夏克大叔就一直照顾着他,可以说看着他一步步成长为现在的二等兵。今天的这顿酒,他打算给陈道明一些晋升的建议和指导。
“没问题,到时候我来叫您。”陈道明收好钱袋,便径直离开。周围精致的铠甲、锋利的长剑,以及那些搔首弄姿的女人,几乎让他生出了红眼病。陈道明知道自己没有闲钱挥霍,他的装备也十分简陋:一副破损的皮甲,一把带有豁口但依然锋利的铁剑,一杆铁枪,还有一把藏在靴子里的短匕首。
回到小队的帐篷,陈道明看到他的手下们三三两两地围坐在一起,有的在打牌,有的在吹牛,气氛十分轻松。陈道明踢了一脚正在打牌大呼小叫的凯恩,这个三等兵是小队的斥候,战场上冷静沉着,生活中却大大咧咧、嗓门极大。他和陈道明,还有小队的刀盾手汉斯关系最好,三个人已经并肩作战超过两年。
“下午带你们去喝酒,现在都给我去领中午饭,别在这胡闹。”陈道明对着手下们说道。
“头儿,能不能别老踢我屁股?踢肿了下次去侦察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凯恩挤眉弄眼地调侃道,这逗笑了帐篷里的所有人。
“肿了不怕,我去找里奇兄弟借点薄荷片给你敷上,第二天就好了。”一旁的长枪兵亚德接话道,他也是三等兵。里奇兄弟是营里出了名的一对基佬,专门负责审讯硬骨头的敌囚。薄荷片对他们来说是常备品,用来应付某些活动后的不适。
“滚,小亚德,敢调戏你凯恩大爷,小心我训练场上不留情面。”凯恩笑骂道,语气中满是玩笑的意味。
这些士兵每日的乐趣就是打牌、吹牛、互相调侃,每个人都练出了一副好嘴皮子。陈道明对这种氛围非常满意,因为这无形中增强了他们小队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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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耍嘴皮子了,快去领饭吧,顺便把我那份带上。”陈道明笑骂道。“凯恩,你别偷吃我肉啊,不然下午喝酒没你份。”
“别呀,头儿,绝对没人偷吃,谁偷吃我削他。汉斯,我们走!”凯恩笑着保证。
军营里,士兵的等级不仅体现在战斗中,连吃饭也有明确的区别。仆兵每天吃的是槺栗饼和土豆汤;三等兵是黑面包和土豆汤;二等兵则可以吃到麦饼、一块肉和土豆汤。而一等兵的待遇则更为优越,他们可以和男爵大人、大队长以及其他高级军官一起在军帐内用餐,享用白面包和肉汤。陈道明早已对这些待遇心生向往。
不久后,陈道明的手下们带着午餐回来了。凯恩笑嘻嘻地把陈道明的那份递给他,还打趣道:“头儿,你看这块肉,肥肉那么多,我帮你吃了吧?”
“滚,谁敢动我的肉,下午的酒就没他份。”陈道明笑着威胁道,然后转向其他队员,“汉斯,待会跟我去一趟军需营。大家的军饷都领了吧?谁要寄钱回家,把钱给我,我帮你们寄。”
一听到“家”这个词,帐篷里的气氛稍稍沉寂了一会。对这些远离家乡、身处战场的士兵来说,家显得既遥远又脆弱。很快,大家纷纷点头应声。
在其他队伍里,队长向队员们索要军饷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