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需要,都有所帮助,有所参加也。
在这一点上,若要把友谊底多种用途很显明生动地表现出来,最好的方法是计算一下,看看一个人有多少事情是不能靠自己去办理的:
这样计算一下之后,我们就可以看得出古人所谓“朋友者另一己身也”的那句话是一句与事实相较还很不够的话;因为一个朋友比较一个人底己身用处还要大得多。
我用写作来除掉这l烧煤引做到这l户仅扩力量,不仅仅来自纯粹的情感,也来自智识。没有一种真正深藏着的苦恼,不可以在调利性的相应书写之下得到救治。
在少有的情况下,这也许就是文学的用处之一,而且可以假定,这种写作也不会有其他用途。
把这样一个重要的作用称之为偶然发生的,好象有些奇怪;但我并不觉得能有何旁的说法。
正象我们从“实在”出发,问“实在”怎样会被认识时,我们只能说,必须有一个在主观上能再造这实在的感觉;
同样地,当我们从感觉出发而问感觉怎样会被认识时,我们也只能回答,必须有一个在客观上能再造这感觉的实在。
但不管从那方面出发,出发时的基本事物是始终不变的。
固然,在感觉的性质和性质的感觉之间,在“接受”和“再造”关于某一实在的认识之间,也许有人容易因文字上的玄妙而辨不清它们的区别;
但最后我们还是得承认,真正认识的观念包含有一种“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直接沟通,二元一体”的意义。
苏格拉底答道,如果你说的这个相就像同一个日子,自身是一又是同,同时存在于许多地方,但决不会与自身分离,那么这个相也不会与其自身分离。
所以我们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相也以这样的方式同时既是一又是同。 我喜欢你用这种方式使同一事物同时处于许多地方,苏格拉底。
你就好比用一张帆去遮盖许多人,然后说这张帆作为一个整体把他们全都覆盖了。
你认为这个比喻合理吗? 也许是吧。 那么覆盖在每人身上的是整张帆,还是帆的一部分覆盖在一个人身上,帆的另一个部分覆盖在另一个人身上?
真正的关系应该是这样:有之为有并非固定之物,也非至极之物,而是有辩证法性质,要过渡到它的对方的。
“有”的对方,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 总结起来,“有”是第一个纯思想,无论从任何别的范畴开始(如从我即是我,从绝对无差别,或从上帝自身开始)。
都只是从一个表象的东西,而非从一个思想开始:而且这种出发点就其思想内容来看,仍然只是“有”。
用不着费好大的机智,即可以取笑“有即是无”这一命题,或可以引伸出一些不通的道理来,并误认它们为应用这命题所推出的结论,所产生的效果。
例如反对这命题的人可以说,如果有与无无别,那末,我的房子,我的财产,我所呼吸的空气,我所居的城市、太阳、法律、精神、上帝,不管它们存在(有)或不存在(无)。
都是一样的了。 在上面这些例子里提出反对意见的人,有一部分人是从个人的特殊目的和某一事物对他个人的利益出发,去问对自己有利的事情的有或无,对他有什么差别。
经由对那种以“没有生活”做为主题的梦的分析来看,我们已能对这繁杂的问题有一点了解。在这梦中,各种一性一质的感情在显梦中却归组成两部分。
当我用两个字把我的敌手和朋友歼灭后,仇恨以及困扰的感觉就产生了——梦中的文字是“被一些奇怪的感情所克制着”。
另一部分则发生在梦快结束的时候,我非常高兴,并且认为有一种“回来的人”可以草草用意愿就能将之加以歼除(而我知道在清醒时候,这是荒谬的